原标题: 常德市鼎城区双桥坪镇政府公租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双桥坪镇政府公租房建设工程已由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6】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XZ-CD2016-007
2.2 项目名称:鼎城区双桥坪镇政府公租房建设工程
2.3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双桥坪镇
2.4 规 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00.95㎡:1#楼建筑面积为907.17㎡,地上三层,砖混结构;2#楼建筑面积为593.78㎡,地上二层,砖混结构。招标控制价为2511177.17元。
2.5 工期要求: 150 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8 招标范围: 桩基础、机械土石方、建筑、装饰、安装、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 3月24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9日至2016年 3月 15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止从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3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鼎城区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9.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0736-7355109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1.2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邹金波
联系电话:1397423619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
联 系 人: 付德田
电 话: 13617368577
传 真: 0736-7252369
邮 箱: 314927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