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衡东县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配套员工宿舍、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配套员工宿舍、食堂建设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批[2016]10 号文件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配套员工宿舍、食堂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大浦镇相关地段
2.3 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776.5平方米,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为6028.1平方米,宿舍四栋建筑面积为15748.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2000万元。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6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一标段1#综合楼(包括食堂、宿舍),6层,框架结构,面积为6028.1平方米;
二标段2#、3#宿舍楼,6层,框架结构,面积为7874.2平方米;
三标段4#、5#宿舍楼,6层,框架结构,面积为7874.2平方米。
2.8 工期要求: 一标段 210日历天
二标段 240日历天
三标段 24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国办法[2016]一号文件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的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以公司拟任文件为准,并提供劳务员证或施工员证、造价员证、预算员证)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企业提供在相关网站上的登陆密码)。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只能在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多投无效。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办法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中第九(四)条执行;(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6.投标保证金
一、二、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各为:人民币 拾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投标申请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衡东县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43001590064052502349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东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配套员工宿舍、食堂建设项目X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衡东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配套员工宿舍、食堂建设项目X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 3 月 14 日下午16: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进账单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一、二、三标段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10 日至2016年 3月 14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项目建造师)持下列资料:
①单位有效介绍信两份(需电脑打印);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⑧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劳务专管员证(劳务员证、施工员证、预算员证、造价员证,四证任选其一)及安全员考核C证;
⑨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当地人社部门公章(企业提供在相关网站上的登录密码);
⑩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收据;
(①、②中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⑧、⑨、⑩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东县衡岳北路181号)报名。若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企业必须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同时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备两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2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3答疑均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3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管站三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6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与衡东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东县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东县洣水镇兴衡西路四通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4-5313619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