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常德市鼎城区牛鼻滩镇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牛鼻滩镇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6】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牛鼻滩镇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鼎城区牛鼻滩镇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HNJS2016-GC-0303
2.3 建设地点:鼎城区牛鼻滩镇中学院内
2.4 规模:总投资额约212万元;建筑面积为1197.3㎡,建筑高度为11.35㎡,地上三层,框架结构。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混凝土基础、主体结构、主体装饰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4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c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电话:0736-735510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0.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城区牛鼻滩镇中学
地 址:常德市鼎城区牛鼻滩
联 系 人:潘民安
电 话:139736088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德鑫花苑12栋801室
联 系 人:李云 徐欢
电 话:0736-2663508
传 真:0736-2663508